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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文化市场、旅游、文物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9-15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等规定,结合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文化市场、旅游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制定文物领域自由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9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邮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7733349

  电子邮箱:whsczhzfjdj@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黑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3.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4.黑龙江省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docx 附件2:黑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 附件3: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xlsx 附件4:黑龙江省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doc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10129/type/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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